国管局贯彻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情况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19日

国管局贯彻落实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关情况

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和渠道,强化保密审查,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开设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专栏,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利益需要各方面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我局印发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通知文件等,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全年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约40条;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在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改革方案、政策措施等信息前,认真准备解读材料、答记者问新闻稿等,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及时收集、报送舆情信息,适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统一部署,在局政务外网公示了《国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列明了3项行政许可和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名称、子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具体承担审批事项的财务司、办事处与综合司、人防办、资金中心等单位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人防信息网、资金管理网等,公开审批事项的流程、环节、标准、期限等,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

三、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在政务外网陆续公开了我局“三公”经费2013年支出数2014年预算数2013年决算数,并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总费用和车均费用及增减变化原因,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说明。建立了局办公室、财务司、资产司、人事司共同参与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做好舆情应对工作,保障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相关采购信息确保供应商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公开采购活动的程序、环节和要求确保供应商了解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开标评标程序采购文件中明确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细则等;公开中标、成交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局政务外网依申请公开栏目设置,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每天查阅、转办、督促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答复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公开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6件;接收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各种网上信函1532件,其中通过网上发布、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回复、处理918件,通过《网上流转单》方式处理147件。

六、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一事一审”原则,局属各单位在局政务外网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程序逐级审核,经局保密办审批后予以公开,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上网信息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