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二五”规划解读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1年07月25日

                                                国管局政策法规司
   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二五”规划》印发实施,这是未来五年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的背景和过程

   五年规划是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蓝图,也是我局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确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去年10月,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焦焕成在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
   按照上述要求,我局迅速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高翔副局长任组长,李宝荣副局长任副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邀请老中青代表建言献策;制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规划编制起草小组;开展了相关调研,确定了规划提纲;在各单位“十二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起草完成规划初稿,先后四次书面征求局属各单位意见,并在政务内网上公开征求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去年12月以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先后4次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前后十易其稿。5月4日,局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本规划,23日,正式印发实施。
   这次规划编制,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体现了局党组的意志,集中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智慧,紧密结合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是发扬民主、集中民智、科学决策的过程,是统一全局思想、明确改革方向、形成发展共识的过程。规划的实施,对于指导局属各单位全面履行职能,保障中央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