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二五”规划(摘要)
2011-201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和国管局实际,制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二五”规划》,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十二五”期间共同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经过60年的发展实践和3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们对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定位、内在规律和目标任务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机构职能不断优化,工作主线更为突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但是机关事务工作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管理不够精细,服务成本较高,铺张浪费和互相攀比现象仍然存在,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坚持廉洁、服务、节俭原则,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为中央国家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重点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服务保障制度和完善服务运行机制工作,着力解决关系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坚持把加强管理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依法管理、量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和绩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着力健全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