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迎奥运综合治理房地产管理安全工作安排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08年05月30日
一、加强防范,扎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的安全工作
(一)完成办公区设施设备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扎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切实保障机关办公秩序。
(二)完成对出租办公房的检查和清理。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出租人的责任,督促使用人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建立出租房屋登记、安全检查制度,承租单位与出租单位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登记造册。据了解,目前还有一些单位违反规定出租办公用房。会后,有关单位要抓紧清理违规出租的办公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要彻底清理。
(三)加强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要建立办公区检查巡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警卫部队的配合,严格防范,完善安全警卫工作措施,既要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机关,又要方便群众办事。
以上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
二、积极主动,做好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职工住宅区的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产权单位要认真抓好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