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6年10月14日
国机房资〔2016〕3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
为适应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制度政策,我中心对2015年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其中43件规范性文件。相关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资金中心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