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印发的通知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06年05月17日
国管房改[2006]164号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结合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住房补贴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建设部
人事部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