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京外)的通知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6年08月12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京外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业务培训工作计划,采购中心定于9月份分两期举办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京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京外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每期约220人。

二、培训内容

(一)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政策

(二)批量集中采购情况介绍

(三)协议供货采购情况介绍

(四)网上竞价采购情况介绍

(五)汽车采购及车辆租赁相关业务介绍

(六)信息类单独委托项目采购要点讲解

(七)货物、服务类项目评审组织情况介绍

(八)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相关操作介绍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959:00-19:00报到,678日培训,914点前离会。

第二期培训班:9199:00-19:00报到,202122日培训,2314点前离会。

(二)地点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滨海东经路154号(国海宾馆)。

(三)电话

0335-40215554021777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住宿、就餐、会议室租用、学习资料费用由采购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一)本次培训通过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本人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等信息。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请与本单位上级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人联系,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二)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定额报名,各部门分配名额将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时间为8259时起至2911时截止,报名流程为: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右上角用户登录→进入采购人平台→点击左侧“会议报名”→选择培训的班次→按要求填写信息报名。请在部门限额数量内报名,1个预算单位限报1人。定额报名截止后,尚未使用的名额将自动失效。第二阶段为补充报名,各部门对上阶段未使用名额进行抢报,如第一阶段名额全部使用,则不再进行补充报名。时间为82914时起至3117时止。总名额报满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成功后,采购中心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回复告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只针对京外单位人员(本次培训内容不适用京内预算单位),参训人员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持打印版通知和本人身份证报到(电子版通知见附件,请下载打印)。

(二)两期培训内容一致,每人只能选择一期报名参加。

(三)受培训接待能力限制,未报名的同志一律不予接待。

采购中心联系人:程翔宇 杨伟林

联系电话:010-55601751 83087286

 

附件:培训通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