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0年04月01日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信息

系统操作指南

 

一、系统登陆及设置

(一)登陆及用户名管理

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点击"资产调剂",或直接登陆zc.zycg.cn,进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登陆页面,输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系统首页。其中,一级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已经进行了设定,初始用户名为各部门的3财政预算代码,如国办为110,外交部为114等,密码均为888888。设定的用户名是无法进行修改的,但密码可以在初次登陆信息系统后进行修改。二级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由一级单位的部门管理员根据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设立,三级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则由二级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进行设定,依此类推。用户名的设定规则为:有财政预算代码的单位一律使用财政预算代码,因此二级单位的登陆名应为6位财政预算代码,三级单位的登陆名为9位财政预算代码;没有财政预算代码的单位,由上级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参照财政预算代码的编制方法进行设定,即在保持与上级单位相同代码的前提下,加设后3位代码,且不能与其他单位重复。

(二)系统设置

各单位登陆信息系统后,首先在系统设置中将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如单位全称,上级单位、单位地址、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通知和留言

系统管理员会将一些工作通知和系统更新情况等及时告知各单位,同时各单位资产操作员也可以将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留言给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会及时进行回复。

二、资产调出管理

(一)发布资产信息

各单位经审批同意后向外调出资产时,点击“发布资产信息”,选择资产类别。目前信息系统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一共设置了土地、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和家具用品及其他等十大类。各单位按照拟调剂资产选择相应类型,并填写资产信息卡片。根据信息系统的设定,只有信息完全相同的资产才能批量填写,否则只能一件资产填写一张卡片。如10张相同金额、相同购置日期的桌子可以放在一张卡片进行填写。而1张桌子1把椅子则只能分别填写卡片。核对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后,该资产信息进入待审核资产信息,等待上级部门的审核。

(二)待审核资产信息

调出单位可在此查询已填报的调出资产信息。资产信息上报后,在上级单位还未审核前,调出单位可随时对信息资料进行修改;一旦上级单位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则需与上级单位联系将该资产信息退回后才能修改。

(三)公示期资产信息

经国管局资产司审核同意后发布的资产调出信息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该期间资产调出单位如遇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国管局资产司联系,不得擅自处理资产。

(四)已调剂资产信息

公示期结束后,国管局资产司根据各单位申请的情况,综合考虑时间、方式和成本等因素,确定资产调入方,生成调剂资产信息,并发布资产调剂公告。资产调出方(需携带资产处置审批文件复印件)到国管局资产司领取相应的资产调剂证明后,及时与调入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在相应资产信息中登记交接时间、交接人和资产数量等内容。如调出资产没有达成调剂意向的,调出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要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相应凭证,确认将这部分资产实施进场交易。

(五)已交接资产信息

待调出、调入双方均录入资产交接信息后,该资产调剂事项结束,调出方可以在已完成交接资产信息中查看本单位所有已完成调出资产信息。

三、资产调入管理

(一)已申请资产信息

各单位可通过信息系统浏览全部的资产调出信息,对适合本单位使用的,在公示期内,可在相应调出信息下填写本单位申请调入的理由及数量等信息,审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给上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

同时,在公示期内,申请调入方可与调出方联系,了解更进一步的信息,或者进行实地察看,从而确定是否申请该项资产。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公示期内确定是否申请调入的单位,可与国管局资产司联系,适当延长申请时间。

(二)已调剂资产信息

公示期结束后,国管局资产司根据各单位申请的情况,综合考虑时间、方式和成本等素,确定资产调入方,生成已调剂资产信息,并发布资产调剂公告。资产调入方到国管局资产司领取相应的资产调剂证明后,及时与调出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在相应资产信息中登记交接时间、交接人和资产数量等内容。

(三)已交接资产信息

待资产调出、调入双方均录入资产交接信息后,该资产调剂事项结束,调入方可以在已交接资产信息中查看本单位所有已完成的调入资产信息情况。

四、资产审核管理

(一)资产调出审核

上级单位收到下级单位的资产调出信息时,要对填写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所填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则退回下级单位修改后重新上报。如审核通过后,则点击“通过”并等待上一级部门的审核,依此类推,最终由国管局资产司确定无误后,面向所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发布资产调出信息。各级资产审核部门可以查阅待审核或审核完成的资产调出信息。同时,如上级单位将资产信息退回时,应逐级退回调出单位修改后重新上报。

(二)资产调入审核

上级部门收到下级单位的资产调入申请信息时,要对填写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所填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则退回下级单位修改后重新上报。如审核通过后,则点击“通过”并等待上一级部门的审核,依此类推,最终汇总至国管局资产司。各级资产审核部门可以查阅待审核或审核完成的资产调出信息。同时,如上级单位将资产信息退回时,应逐级退回由调出单位修改后重新上报。

五、资产统计

在调出或调入资产统计中,各单位可通过选择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时间、项目状态等条件,查询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资产调出或调入明细情况,同时生成资产调出汇总表,并能以excel表格形式导出。资产统计功能只适用于已交接完成的资产信息,不统计正在进行的资产信息。

联系电话:国管局资产司行政处 83084836

国管局资产司事业处 8308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