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迎奥运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07年10月27日

国管办发[2007]60号

各有关单位:
  2007年10月15日上午,北京富思特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阜成门外大街3号楼外立面粉刷作业时,发生了两名施工人员坠落,其中一人重伤的严重事故。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单位违规操作,采用了捆大绳方式施工;二是监理单位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产权单位对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放任施工单位违规施工作业。为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迎奥运环境整治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迎奥运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安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下属产权单位召开安全施工紧急会议,通报近期违规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二、各产权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中央在京单位迎奥运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国管办发〔2007〕24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在京单位迎奥运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规定资质要求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备案等有关手续。
  三、各产权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采取相关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影响居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隐患。要派专人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四、各产权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认真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履行职责,严格施工安全程序,严禁施工单位采用捆大绳或自制吊篮的方式施工。对使用电动吊篮或外脚手架施工的,未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施工人员不得进行施工。
  五、各产权单位在进行迎奥运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程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工作时,应加强对投标单位安全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考察,对不重视安全工作、违规施工的施工单位和不能严格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的监理单位,在今后迎奥运环境整治工程中应不再选用。
  特此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8迎奥运环境整治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