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奥运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07年09月05日

国管办发[2007]55号


中央在京各有关单位办公厅(室):
    为以崭新的面貌迎接2008年奥运会,北京市对迎奥运环境整治工程做出了总体部署,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是其中的一项重点工程。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央在京单位迎奥运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迎奥运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的范围是已列入北京市环境整治任务书的住宅小区,整治的基本内容是道路硬化和小区绿化。产权单位认为其他小区也确需整治,由相关产权单位自筹资金安排。
    二、老旧小区分类。根据老旧小区现实环境状况和产权情况,将需整治的小区划分为以下四类:(一)现实环境较差,确需重点整治才能彻底改变景观的独立产权小区为一类小区。(二)现实环境尚可,仅需进行适当修补即可改善景观的独立产权小区为二类小区。(三)北京市各区(县)已经牵头组织整治的多产权小区为三类小区。(四)需要进行整治的多产权小区为四类小区。
    三、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按照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对于环境较差、需要重点整治的独立产权小区,由我局委托专业化的项目代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即由项目代建单位先做出整治方案报我局,我局征求产权单位意见,批复方案和投资概算后,由项目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产权单位负责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
    (二)对于环境尚可、仅需进行适当修补的独立产权小区,按照任务量和预算定额下达投资控制指标,由小区产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各区(县)已经牵头组织整治的多产权小区,在核定实际工程量后,按北京市定额标准予以补助。
    (四)多产权小区,由各产权单位协商一致后推举牵头单位,明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按下达的投资控制额完成相关整治任务。如果小区为中央和地方混合产权,也可委托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另外,少数部门自筹部分资金,结合老旧小区整治进行地下管网改造的,按相关标准给予小区整治的资金补助,由产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四、整治工作时间安排。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内容中只有道路硬化任务的小区,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可组织实施;需进行绿化的小区,可在2007年秋季或2008年春季适宜施工的季节进行实施。所有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须于2008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资金支付。老旧小区环境整治资金由我局直接支付,施工合同、造价审核单位出具的审核结论是资金支付的依据。施工合同签定后可预付30%工程款,施工结束后可支付50%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待整治工程完成后,由我局委托的造价审核单位根据实际工程量核定总投资,我局办理资金结算。
    六、相关工作要求。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是奥运工程,各单位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二要做好宣传和动员,争取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障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三要严格操作程序,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四要严明纪律,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工程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扎实做好本单位迎奥运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使职工的居住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二○○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