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11年12月0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信委,青海省经委: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不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好2012年各项任务。请于12月20日前,将2011年工作总结、2012年工作要点(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我司。
鉴于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变化,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准确掌握规章制度建设和过去一年节能改造情况,我们编制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请认真填写,一并报送。
附件: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地方)
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查表(中央)
联系人:田园 谢波
联系电话:010-83083952 83084172(传真)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