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论文复核结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高会评审申报人:
根据我局高评委工作安排,高评委办公室近期对通过2016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场审核的259位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论文进行了复核。其中239位申报人提交的论文符合评审要求,通过复核,获得参加答辩资格。20位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涉嫌严重学术不端,未通过复核。现将未通过复核的申报人报名序号公示如下:
16001002,16001005,16001016,16001020,16001025,16001136,16001141,16002026,16002049,16002051,16002064,16002080,16002081,16002091,16002100,16002108,16002110,16002121,16002132,16002135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局高评委〔2016〕1号)“论文应为申报人独立撰写,不存在严重学术不端问题,否则取消答辩资格”的要求,拟取消上述申报人参加2016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资格。为保障复核结果真实准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8月23日前联系高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3084607。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提出异议后经我办审核未获通过的申报人,视为未通过材料复核,取消其参加2016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资格。
本年度评审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国管局高评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