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6〕4号)、《关于开展2016 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财会〔2016〕5号)、《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的通知》(财会〔2010〕19号)和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国管财〔2012〕14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程序
(一)选拔条件。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选拔条件请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www.ggj.gov.cn/kjw)财会园地栏目查看财会〔2016〕4号、财会〔2016〕5号文件的有关内容。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选拔条件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相同。各部门、各单位中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考试且有意愿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的申请者,可在《2016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的“是否愿意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培训”一栏中注明“是”,即视为同意参加。
(二)选拔程序。
申请者参加由财政部统一命题的笔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并组织面试和考察,确定培训对象。
国管局根据财政部选拔情况,对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的申请者,按照笔试成绩和资料审核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于2016年12月单独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资料审核情况综合排名,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确定入选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学员名单(企业类招生人数40人左右,行政事业类招生人数30人左右)。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6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7年9月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班,行政事业类培训班将于2017年5月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班,具体开班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将于2017年5月开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书面通知学员。
三、培训周期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周期为6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周期为3年。
四、培训费用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使用专项经费解决。
国管局承担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阶段、集中培训和跟踪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五、申报材料审查与提交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提交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企业类已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需注明通过成绩并加盖考试管理部门印章,或报名时提交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分别填写《2016年会计领军(后备) 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类)》和《2016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行政事业类)》,由人事部门和会计事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于2016年5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送交报名点(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北京国谊宾馆贵宾楼一层101室,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
六、准考证领取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笔试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联系人:张丽华 电话:83084607
报名点联系人:王超 电话:88393050
其他事项请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www.ggj.gov.cn /kjw)查询。
附件:1.2016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汇总
表(企业类)
2.2016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汇总
表(行政事业类)
国管局
2016年4月29日